警方通告
根据楚雄市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线索通报,楚雄市公安局对“云南琦宇节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王某、赵某某已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因该案涉及人员众多,目前仍有部分参与人员未到我局报案。
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打击犯罪,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现请在云南琦宇节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群众,于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楚雄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
联系电话:0878–3202038
联系单位:楚雄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周警官
楚雄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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