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贷专案关于投资人诉求答复(2021年第一期)
2021-02-22
1. 问:我们每个出借人待赔付的金额为什么采取充值减提现的算法,我们的利息为什么不能得到保障?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集资参与人是指向非法集资活动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根据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三信贷出借人已经拿走的利息一般予以折抵本金,采取充值减提现的计算方法可以剔除掉各出借人已拿走的利息。申报平台只供各出借人对自己充值和提现的数据进行确认,最终是否以充值减提现认定各出借人的赔付金额,请以法院判决书为准。
2. 问:我们出借人何时可以拿回分配款?分配工作开始了吗?
答:目前,分配工作尚未开始。钱款分配一般需要等法院判决生效后,按照已追赃总额占总赔付金额的比例,对被害人进行等比例退还。届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请大家耐心等待。
3. 问:我们要求对主犯陈某等人判处死刑?
答:本案犯罪嫌疑人陈献森、陈义等10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最新消息,2月20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陈献森、陈义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法院将依法对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作出判决。
4. 问:法院宣判后,三信贷案是否就办结了?追赃挽损工作是否就停止了?
答:公安机关将继续对构成犯罪、负案在逃的涉案人员进行刑事打击,对相关的涉案资金资产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5. 问:我在申报平台申报时绑定的银行卡现在丢失了,可以更换新的银行卡号吗?
答:对于已通过数据申报确认平台申报确认数据的出借人,原则上不予以更换银行卡号,如出现银行卡丢失,请自行到银行卡申请补办。
6.问:公安机关查封、冻结的清单能否公布?三信贷公司的应收款涉及的欠款方信息及还款方案能否公布?
答:公安机关已冻结涉案单位、高管、加盟商银行卡和追回现金总计4000余万元,查封房产8处、车辆3辆,冻结股权1处;对于涉及警务机密的事项不宜公布。
7.问:对于加盟商的终端借款客户,数量多且借款金额相对较小,公安机关能否帮我们直接对终端借款客户进行催讨?
答:专案组将提请司法研究会商后,再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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