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珠海汇生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三)
经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批准,2021年1月13日,拱北口岸公安分局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沈某、向某、秦某、黄某执行逮捕,经核查,追缴了一批涉案财产,目前各项侦查、追赃工作正在全力开展,现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告诫珠海汇生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到拱北口岸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退缴在公司获取的非法所得。
二、敦促涉案借款人、借款单位主动到拱北口岸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退缴相关借款。
三、敦促已收回本金的投资人和单位主动到拱北口岸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退缴非法获利。
四、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携带所需材料尽快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报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退缴非法获利、赃款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拒不退缴非法获利、赃款的人员和单位,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也请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
特此通告。
侦办单位: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咨询电话:0756-8644953
联系人:梁警官、陈警官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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