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人代表3月15日会议纪要
3月15日,中普出借人代表接到沈阳市信访局主动约访。
接到通知后,几位代表昨晚连夜召开视频会议,归纳总结近一段时间出借人反馈的问题以及对于二次兑付结束后中普事件走向的困惑和一些具体诉求,以便于在今天接访的有限时间内可以充分、完整地代表出借人发声。
下面是连夜整理的大致纲要:
2021年3月16日接访诉求提纲:
按照接访惯例,由专班主动接访的沟通应是由专班先进行这一段工作的推进总结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主要针对专班未提及的问题展开讨论。
以下是我们内心想表达的主要诉求,谈及节点根据双方对谈的时机恰当介入:
1、二次兑付接近尾声,下一步兑付资金的来源以及处置方式
以上次面对面接访的话题接续开始前,谈29亿债权和车金宝处置进度以及兑付计划,但是二次兑付公告中提到的“本次清偿结束后,本公司后续资金清偿工作将按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程序,在人民法院判决执行后,择机进行清偿。”应该如何正确解读?
在确定这两部分资产可用于审前兑付的同时进一步询问资产处置过程,此项处置工作由哪个部门具体负责?如何分工负责?都落实到哪个部门?谁是责任人?有无工作计划?如何操作?我们出借人代表可否参与?是否具有知情权?如何保证合法权益不再受到损害;
2、审计报告的公开,资金流向!
出借人一直有很多疑团未解,剩余资产到底有多少?包括曾经公布的对外投资10.69亿始终未公布,还有一些臧的个人资产(这里包括私募、房产,地、比特币。)的处置进度,尤其是市值暴涨的比特币曾经在2019年11月1日的接访中有过沟通,也曾明确过已经有人去侦办,现在进展到什么程度?
3、新条例的进一步解读!(追缴和牵头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的解读)
对我们出借人的利好除了资产处置可以走行政手段以外,对于股东、高管的个人资产
以及一些员工的既得收益(必须包括贷端所得总和为18.4亿,而并非只是8亿。)是否被压实返还?对于曾经大肆宣扬中普合规前行以及授予中普315优秀企业的沈阳晚报等官方媒体、曾为中普代言的明星领导、在中普曾任顾问的原政府官员以及中普上缴的税金等如何追究?
本次两会上,最高法周强强调说“应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严惩网贷平台挥霍出借人资金违法犯罪”。此点已明确表明牵头部门必须做到该追必追,应缴尽缴。
4、兑付中出现的计算错误何时解决?
5、中普目前是否还在进行债权清收?协会公告停发好几个月了,具体是什么情况?下一步中普资金资产归集情况以何种方式发布?如何保证信息畅通?如何做到沟通渠道公开透明、顺畅持续?
6、一些出借人反映的线上兑付具体什么情况?
7、刘新案件已经即将进入开庭,我们不知专班中负责司法阶段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是谁?如何联系?
8、提前下车,尤其是临近暴雷时期的非正常下车名单,应如何追缴?
坚决支持沈阳政府对于中普事件的两条腿走路原则,切实保证将出借人受害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而且沈阳中普专班对中普资产的处置兑付方式确实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新条例的颁布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中普出借人代表全体会议
2021年3月15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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