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公安局关于对“博鑫洗码(闫某戌、孙某铭团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信息核查登记的通告
深州市公安局
深州市公安局
关于对“博鑫洗码”
(闫某戌、孙某铭团队)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进行信息核查登记的通告
目前,我局侦办的“博鑫洗码”(闫某戌、孙某铭团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已侦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严惩违法犯罪,保障集资参与人的权益,最大限度挽回损失,现就集资人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4日
二、登记人员
尚未报案登记的直接在闫某戌、孙某铭二人处投资的集资参与人(已进行过核查登记并制作询问笔录的集资参与人不需要再次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深州市公安局四楼经侦大队4017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15610965728
四、集资人报案登记时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存款时的银行凭证、银行转账资金往来流水;
3、收取利息的银行交易明细。
4、其它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凭证、微信交易往来,照片、手机截图等资料复印件、打印件或电子版。
五、重要提示
1、本次登记是确认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的重要依据之一,集资参与人在登记时要清晰、准确、如实填报,希望广大集资参与人本着对个人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核查登记工作。
2、请相关人员务必于2021年4月24日前进行登记。
3、涉及该案人员应依法维权,合理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深州市公安局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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