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金所案件最新进展(十八)
原创 联合工作组 今天
海淀经侦与通金所出借人代表沟通会
会议纪要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3月29日上午海淀经侦支队、北京市经侦总队就通金所涉案资产拍卖一事特在海淀经侦召开了代表沟通会。北京市经侦总队涉众大队王队长、海淀经侦张克警官、海淀治安支队王小远副中队长、双榆树派出所赵所长等及七位通金所出借人代表参加了此次沟通会。
会议内容如下:
一、 张克警官对目前发生的相关资产被拍卖一事做了如下通报:
目前海淀经侦对福州江阴港银河汽车园有限公司拍卖土地进行了查实,本着追脏挽损、应追尽追的原则,海淀经侦已对俞明名下在福州的所有资产全部查封。海淀经侦任警官等目前仍在福建出差进行其他项目核实等工作。
关于福州江阴港被法拍项目一事,海淀经侦经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共同协商,协商结果如下: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按拍卖程序如期进行,所拍款项将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暂时冻结,待海淀区人民法院对通金所刑事案件正式判决后,由海淀区人民法院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部门进行接洽,把涉及通金所案件按损失金额进行划拨。
二、北京市经侦总队涉众大队王队长就查封资产做了重要说明:
市经侦总队异地执行的此类案件较多,有丰富的异地办案经验。
王队说:“公安机关要查封不动产是需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封,不动产一旦被公安机关查封,即使不动产被成功拍卖,最终也无法过户。公安机关不解封,任何人都做不了物权转移。”
三、关于定性:
针对代表提出的通金所案件定性问题,市经侦王队说:“E租宝案件也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最终法院判决两个主犯丁宁、丁甸都是集资诈骗罪,其他人是非吸罪。”
四、关于先刑后民:
张克警官答复:在同一案件,适用先刑后民的原则。
通金所150亿未兑付资金,涉及3万受害人,这是通金所每个出借人都牢记的两个数字。最近,先后出现的通金所涉案资产福州江阴港和协力(平潭)的项目被拍卖事件,警醒我们出借人还有很多无耻之徒正在和即将觊觎属于我们出借人的资产。通金所案件查封的资产大多数都在外地,是否属于“同一案件”还未知,对我们守护资产增加了难度。所以,为了守住和追回我们的资产,我们要睁大我们的“狼眼”,盯紧所有属于我们的资产;我们要有“犬嗅”,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不遗余力的寻找涉案资产,与海淀经侦一起携手并肩,为本金全回做出我们最大的努力!
通金所出借人代表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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