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门市金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害人报案登记的通告
玉门市公安局 2021-03-31
近日,玉门市公安局对玉门市金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依法打击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1、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请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合同、收款收据、借款借据、转账凭证等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1年4月15日前到玉门市经侦大队报案,避免因不及时、不如实报案而损害自身权益。
2、广大集资参与人应依法理性反应情况、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得组织或各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陈警官 15293756629 苏警官 18298719331
特此告知
玉门市公安局
二O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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