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冠群驰骋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大庆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警方公告
2019年12月10日,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依法对冠群驰骋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保护投资人权益,惩治犯罪,公安机关告知未报案的冠群驰骋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大庆分公司投资人按本公告要求在2021年5月12日前携带相关投资证据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投资人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实提供证据材料,逾期未报案的视为主动放弃主张。
报案要求如下:1.自诉材料(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自诉事情经过等);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3.冠群驰骋投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复印件;4.交款收据、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凭单复印件,必须提供银行对账单(现金除外);5.返款凭证复印件,必须提供返款的银行账单(现金除外);6.交款、返款银行卡正面复印件;7.提供相关微信、QQ等聊天记录信息截屏;8.其他相关证据材料。以上投资人提供的报案材料需本人签字,按手印。
联系人:陈警官
电 话:18945600590
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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