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包2“小额信贷债权部分”确权公告
诺远资产 2021-04-17
尊敬的资产包2投资人:
根据《资产包2确权协议书》之约定,资产包2封包后,诺远资产将兑付标的内的“小额信贷债权部分”信息脱敏处理后的部分借款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资产包2投资人同意“小额信贷债权部分”以诺远资产微信公众号公示的信息为准。鉴于,已完成资产包2的封包手续,现就资产包2“小额信贷债权部分”事宜公告如下:
1.《资产包2确权协议书》中约人民币1.4亿元的“小额信贷债权部分”的计算方式为“债权本金+利息”的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8亿元的小额信贷债权。
2.本公告所列示的“资产包2小额信贷债权(本金+利息)明细”债权为资产包2“小额信贷债权部分”的全部债权,明细详见本公告附表。
3.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本公告的“小额信贷债权(本金+利息)明细”中债权即归资产包2全体投资人所有,该债权催收回款归资产包2全体投资人所有,并自行承担“小额信贷债权部分”债权催收的全部风险。
4.诺远资产将根据资产包2小额信贷债权回款情况,按《资产包2确权协议书》之约定,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如委外费用、诉讼费用、支付手续费(如有)等),计算出已处置小额信贷债权应分得的金额,定期分配给资产包2投资人。
5.根据《资产包2确权协议书》之约定,为提高催收效率,资产包2投资人同意小额信贷债权委外催收,且具体催收流程如下:由投资代表主导催收事项,委托催收机构进行催收、回款;诺远资产应积极协助投资代表,推荐、选定委托机构,检查、监督催收机构的催收工作情况,督导业绩,提升回款,完成分配等。
6.尽快确定投资人代表是推进下一步工作的开端和前提。请资产包2投资人尽快入群,按照合法的选举程序尽快选出合法的投资人代表,来与公司对接,勠力同心、群策群力、快速高效进入催收回款环节。
7.现将资产包2“小额信贷债权部分”明细公示如下:
附表:资产包2小额信贷债权(本金+利息)明细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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