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志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通告
德城公安 2021-04-20
洪志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通告
洪志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已立案侦查,并对相关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调查取证、投资人接报案、资产追缴等工作正在全力开展。特通告如下:
一、凡是通过山东好宜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人员,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请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及收益的银行卡复印件、投资协议复印件、银行流水等资料,到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登记报案。截至2021年5月12日仍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人员视为放弃报案,由此造成个人损失的由放弃报案人员自行承担。
二、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请相关投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应诉求。
特此通告。
报案联系人:郭警官 刘警官 0534-2622102-3292
报案地址:德州市德城区东风中路1227号
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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