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德融信息咨询公司 2021.4.25……警方通告。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经侦大队侦办的吉林省德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于2019年8月13日立案侦查,主要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刘某某已进入诉讼审理阶段。吉林省德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将在吉林省德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所获非法所得全额退缴

警方公告
长春朝阳公安宣传 今天

关于敦促

“吉林省德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行为人退缴赃款的通告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经侦大队侦办的吉林省德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于2019年8月13日立案侦查,主要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刘某某已进入诉讼审理阶段。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投资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吉林省德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将在吉林省德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所获非法所得全额退缴至下列账户:

户    名:吉林省德易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420022901920020500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康平街支行

汇款附言:***(***为行为人)上缴德融公司**(**为地区或分公司名称)分公司非法所得。

       汇款后需持汇款凭证至德融非吸案各地办案机关进行备案登记。

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办案民警:王警官、于警官

联系电话:0431-86002922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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