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博文食品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告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 2021-05-05
关于济南博文食品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告
2018年6月14日,济南博文食品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至东营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7月21日东营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1、被告人李玉宝,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被告人李迪洪,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现判决已生效,后续涉案资金处置问题由人民法院依法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
202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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