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张颖、乔桥、张紫阳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张颖、乔桥、张紫阳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犯罪嫌疑人张颖于2015年6月成立深圳市瀚启商贸有限公司,任公司法定代理人,公司注册地址是深圳市福田区国企大厦B座9E(后于2019年4月搬迁至深圳市罗湖区鸿隆世纪广场B座305房经营)。犯罪嫌疑人张颖伙同犯罪嫌疑人乔桥、张紫阳等人预谋以APP卖酒的方式实施集资诈骗,由犯罪嫌疑人张紫阳负责APP管理及维护,由犯罪嫌疑人乔桥负责会员返现及操作银行卡进行转账等操作。该公司的组织架构是:由张华展任CEO,由梁景红任副总经理,由周玉兰、陈增友、吴昌缙等人任市场总监(上述人员均另案处理),由井开龙负责后勤,李伟则为该公司股东。
犯罪嫌疑人张颖等人利用微信介绍、宣讲团宣传等方式对外宣传公司在黑龙江省有生产基地,主要生产“桦树液酒”等产品,生产的是养生滋补产品,同时也是国家扶贫项目,为了上市和抢占市场,公司销售的“桦树液酒”,每箱以批发价人民币2168元对外促销。购买的客户可以下载公司的“桦联天鸿”APP,客户在该APP凭购买凭据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将所购“桦树液酒”挂在该APP上销售,公司每周每箱返利给客户人民币230元提成,客户买酒越多,每周返利的金额也越高。犯罪嫌疑人张颖等人为获取更大利益,要求已注册的会员发展下线,公司按照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返利,引诱已经参加的人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客户如果发展人员购买 “桦树液酒”,每周每箱返利给客户人民币86元提成,发展的客户再介绍客户买酒,公司除每周返利给其上一级人民币86元提成外,再返利给第一级客户每周人民币68元提成。所有提成均在“桦联天鸿”APP里体现,客户每周一至周五可以在该APP里申请提现,犯罪嫌疑人张颖等人按照上述方式将提成扣除一定比例手续费后支付给客户。起初客户加入后,犯罪嫌疑人张颖等人会按照之前的许诺返利给客户,让客户信以为真,以为有利可图而再次买酒并帮犯罪嫌疑人张颖等人发展更多的客户。之后犯罪嫌疑人张颖等人以系统升级等各种借口拖延返利,直至2019年7月,“桦联天鸿”APP停止运营,客户无法在该APP内申请提现,犯罪嫌疑人张颖等人也不再返利给客户。同年8月,犯罪嫌疑人张颖将卖酒时的收款账户销户并将公司搬离罗湖区鸿隆世纪广场。被害人苏某静等人寻找未果后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审计,犯罪嫌疑人张颖等人的账户在2019年4月至8月期间非法集资合计人民币8194741.71元,案发后未归还的数额合计人民币3265176.99元。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吴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038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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