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清苑公安 2021-05-06
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已依法对保定常青集团系列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依法打击犯罪,现敦促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人员主动到清苑区公安局讲明情况,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缴非法所得的,依法从轻处理。同时,为查明案情,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逾期不到,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受理报案、登记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止。
保定市清苑区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附:一、报案需提供的材料:
1、集资参与人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集资参与签订的合同、借款协议、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3、集资参与支付资金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支付时使用的银行卡、银行卡交易流水的原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4、收取本金、利息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收取本金、利息时使用的银行卡、银行流水的原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5、宣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逐页签名、按手印。
二、报案登记地点:
1、红星处集资参与人员报警登记点
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分局红星路派出所(裕华西路大慈阁小区29号楼)
电话:0312—2064110
2、秀兰处集资参与人员报警登记点
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分局永华中路派出所(天威中路500号)
电话:0312—2023472
3、竞秀处、康欣处集资参与人员报警登记点
保定市公安局竞秀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竞秀区富昌路8号)
电话:0312-2050395
4、西苑处、建华处集资参与人员报警登记点
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北区(莲池区明德街与北堤路西行100米路北)
电话:0312—5907172
5、高新处、会员中心集资参与人员报警登记点
保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向阳北大街3003号高新区检务大厅)
电话:0312—5938110
6、清苑处和其他集资参与人员报警登记点
清苑区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电话:0312—8011007
清苑区公安局清苑镇派出所,电话:0312—801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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