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建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广信公安 今天
2020年7月30日,我局对潘建文(男,1966年8月10日出生,户籍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江西省京都盈湖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潘建文目前已被刑事拘留,羁押在上饶市广信区看守所。
截至目前,仍有集资参与人未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证言。为查明案情,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现通告如下:请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及与潘建文有其他经济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劳动合同欠薪、施工材料欠款等)的利益相关单位或个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借款凭证、银行转账凭证、微信支付交易凭证、支付宝交易凭证、信用卡账单等原件、复印件及证明有其他经济关系的合同、结算凭证等证明材料,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如实申报登记。
伪造、隐匿证据将负法律责任;逾期未申报登记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
本通告发布之前已登记并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再另行登记。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请广大投资者保持清醒头脑,抵御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登记地点:上饶市广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A218办公室(上饶市广信区旭日北大道666号)
联系人:郑警官 联系电话:15070311088
徐警官 联系电话:13907930607
座机:0793-8665163
上饶市广信区公安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