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健国农业公司、中冠投资公司集资诈骗案行为人退缴赃款的通告
松原经侦 2021-05-19
关于敦促健国农业公司、中冠投资公司
集资诈骗案行为人退缴赃款的通告
为依法惩治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松原市健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冠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的行为人(包括部门主管、普通员工、兼职人员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日,应将自己在松原市健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冠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提成、奖金、分红、返点等赃款全款退缴至宁江公安一分局涉案资金专户。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人。
联系人:徐警官 17604381228 特此公告
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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