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吉林省金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投资者登记报案的通告
长春宽城公安宣传 2021-05-22
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于2020年9月25日对吉林省金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长春市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关东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售“信金消费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已对上述公司法人程国育、徐巍、刘志华依法批准逮捕。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受损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购买“信金消费卡”的投资人,于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出资及返款的转账凭证等相关材料到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西广场派出所(地址:长春市宽城区汉口大街549号,电话:82705127)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登记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二、已在公安机关报案登记过的投资人,无需重复登记。
特此通告。
办案警官:冯警官 15754363123
李警官 15104492140
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
2021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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