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鄯善温商贷”案相关公司高管及部分工作人员在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期间领取的工资、奖金等款项将予以追缴的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对鄯善温商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鄯善温商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立案侦查以来,全面开展追赃挽损和资产处置工作,为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对“鄯善温商贷”相关公司高管及部分工作人员在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期间领取的工资、奖金等款项将予以追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第六十四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4〕16号)的规定。李山集团及关联公司通过“鄯善温商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司直接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因参与违法活动所得的工资、奖金等款项属于违法所得,对上述人员的违法所得将依法予以追缴。
如“鄯善温商贷”投资人掌握“鄯善温商贷”涉案公司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法收入(包括工资、奖金,以代持等形式持有或者隐藏隐匿李山集团相关资产等)的证据或线索,请积极向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经侦大队举报。投资人必须通过预登记平台留言并提供相关证据。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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