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会扩大会议2021年7月11日整理提交专班诉求(已转交专班)
x 2021-07-12
大家好:
天已入伏,热气蒸腾。
部分沈阳出借人已把周一作为自发日,这其实也是三年同路的默契,
现7月已近中旬,第三个828已不远,昨日代表委员会决定召开第三次扩大会议,商议近期诉求,并形成文字于今日提交专班完毕。下面我们把整理提交的诉求原文发布如下,
中普7月接访需提交若干问题整理
2021年7月11日,经中普出借人代表委员会扩大会议商议,把准备在本月专班接访中提交的若干问题划分整理出几部分:
第一部分:本次接访需要得到准确回复以及立即落实的问题
1、确定追缴标准,明确追缴范围,制定追缴清单。
例如:从业人员工资是否在追缴范围,不同的区域目前各执己见,如不追缴,那么中普吃空饷人员在各地普遍存在这一现象是否已经明察,这部分工资如何解决?中普贷端人员工资是否应列在追缴范围之内?还有各地区工作人员出国旅游时发放的高额现金(锦州一地就曾给二十多位去欧洲旅游员工每人发放3万元。)等等一系列实际问题……
2、 关于中普资金闭环的审计结果应立即公示。
中普事发至今已近三年,而专班之前提到的司法审计未结束一说法在我们经过学习和了解相关知识后得知,目前的司法审计是针对目前提起诉讼的犯罪嫌疑人的司法审计,而我们最急切、最关心的审计结果是我们的钱去了哪里?也就是说我们需要中普资金闭环的审计结果。即使存在不确定的几笔,也可列为存疑项公示。
3、 第三次兑付不能设置类似账面金额需达15亿这样的前提条件。
中普事件、案件较为复杂,涉及面也较为广泛,目前所有的关于回款、资产处置以及追赃挽损进展情况皆处于不透明,不公开状态,专班承诺的每月接访以及定期通告进展这些工作大部分处于失信状态,出借人虽然理解其工作繁忙,但并不能接受这一现状,同时对于之前接访曾经提及的账面需达15亿再进行第三次兑付的不成熟提议表示一致反对,
第二部分:提及多次的、最为普遍的、却一直没有清晰答案的诉求
1、二次兑付之后遗留的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的仍大有人在,需要给出解决时间;
2、很多没有核准银行卡的出借人现改变主意,着急核准,希望清偿通道尽快打开;
3、29亿债权的回收情况,是否都处于司法进程?是否都是真实存在的债权?
4、车金宝处置进展;
5、已公布过的私募、雪花啤酒地皮以及若干房产、地产等是否属于臧个人名下资产?
6、若臧不归案,是否无法进行审判?不进行审判,臧名下的资产是否可以处置变现,作为兑付资金?
7、比特币侦办进展;
8、第三次兑付应有确定时间。
9、兼职业务员中存在一些年龄大的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被变成兼职业务员,现不能得到正常兑付,这一问题如何解决?
10、兼职业务员还有部分有出借款在账的业务员已经如数退缴,却因为目前各地退缴程度不同,沈阳警方又无明确指导意见,仍有很多人员并未按时退缴,造成这些已按时退缴的业务员身份出借人得不到兑付,
11、各地追缴的赃款目前在各地设立的账户,这笔钱将来是归沈阳统一处理还是由各地自行兑付给各地出借人?
以上为中普出借人代表共同商议结果,
中普出借人代表委员会
2021年7月11日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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