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姚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姚某民、谢某艳涉嫌集资诈骗案件的公告
葫芦岛龙港公安 2021-07-20
关于辽宁姚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姚某民、谢某艳涉嫌集资诈骗案件的公告
辽宁姚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姚某民、谢某艳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已由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依法立案侦查。日前,犯罪嫌疑人姚某民、谢某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为更好的为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依法打击犯罪,全面收集证据,通告如下:
1、请在辽宁姚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珠宝项目、新金融(保本)--打工式项目投资的投资人携带相关投资材料复印件、银行流水等于2021年8月10日前到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或者邮寄自述材料,逾期不报案者后果自负。
2、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点惩处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管理人员,以及管理层、骨干人员。以上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止,应当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退赃退赔(退赃退赔范围:涉案人员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
对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返赃退赔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
龙港分局经侦大队办公电话:0429-3172025;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05号(原龙港区消防大队)联系人:胡警官 祝警官
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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