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石家庄长安公安 2021-07-20
通 告
2020年9月30日,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对河北格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确保案件顺利侦办、获取相关犯罪证据、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切实保障广大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一、请在河北格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群众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及收益的银行卡复印件、投资协议(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银行交易流水、投资宣传材料等资料,到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长丰派出所登记报案。
二、公安机关正告河北格创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从业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并全额退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违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绩效等款项),退款前先行联系案件侦办人员。拒不退款及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案件,最大限度维护投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请相关投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特此通告。
案件联系人:
孙警官 15833985020
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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