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张泽润非吸案 2021.8.4……警方通告。2021年7月19日,洱源县公安局对张泽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洱公(经)立字〔2021〕7号),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泽润(女,59岁,家住洱源县右所镇梅和村民委会佛上组40号)已被洱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在大理州看守所。目前,洱源县公安局已经完成对该案部分集资参与人的调查取证工作,但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洱源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张泽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证据

洱源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20210709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线索的通告

2021年7月19日,洱源县公安局对张泽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洱公(经)立字〔2021〕7号),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泽润(女,59岁,家住洱源县右所镇梅和村民委会佛上组40号)已被洱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在大理州看守所。

目前,洱源县公安局已经完成对该案部分集资参与人的调查取证工作,但仍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到洱源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为全面彻底查清张泽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件事实,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金融秩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张泽润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证据,望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08月23日,集资参与人未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后果自负。

2、登记地点:洱源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公室。

3、集资参与人登记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集资参与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集资参与人参与打储期间的打储记录(张泽润发放给集资参与人的打储笔记本)。

(3)集资参与人曾向张泽润有过转账记录的,需提交银行交易明细。

(4)与案件有关的录音录像等证据。

(5)其他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凭证。

联系人:马警官 19908720129 姜警官 19908720003

洱源县公安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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