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张明、张叙、吴军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凤台公安发布 2021-08-13
近期,凤台县公安局对张明、张叙、吴军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明、张叙、吴军等人已被凤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全面彻查张明、张叙、吴军等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
经查,在2011年年初至2015年2月份期间,张明、吴军、张叙在未取得金融部门相关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以月利率1.5%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还本付息,向凤台县城关镇等地居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请在张明、张叙、吴军处参与投资(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前到凤台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报案登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借款凭证等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凭证等
受理地址:凤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桑警官、李警官
受理电话:0554-2366034
特此通告
凤台县公安局
2021年8月13日
凤台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童廷叶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凤台公安发布 2021-08-13
近期,凤台县公安局对童廷叶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全面彻查童廷叶等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
经查,2011年9月至2015年7月期间,童廷叶和李士贵在未取得相关金融部门的许可下,在凤台县城关镇,依托“淮南富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宣传月息一分五厘的高额利息,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还本付息,从而达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
请在淮南富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投资(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前到凤台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报案登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借款凭证等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凭证等。
受理地址:凤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桑警官、李警官
受理电话:0554-2366034
特此通告
凤台县公安局
2021年8月13日
凤台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孙长军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凤台公安发布 2021-08-13
近期,凤台县公安局对孙长军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孙长军已被凤台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全面彻查孙长军等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
经查,2014年至2017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孙长军等人在未取得国家相关金融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在凤台县城关镇前马场社区,依托凤台县德翔投资公司,以投资项目为名,通过口口相传等方式,以一分至一分五厘的高额月息为诱饵,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还本付息,从而达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
请在凤台县德翔投资公司参与投资(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前到凤台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登记。报案登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借款凭证等凭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凭证等
受理地址:凤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人:桑警官、李警官
受理电话:0554-2366034
特此通告
凤台县公安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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