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董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青州公安 2021-08-17
关于董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目前,董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青州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为进一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特公告如下:
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区域经理、营业部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以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人员)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止,应将本人在上海适玥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州运营中心(青州众汇盈外汇工作室、GTS外汇理财)任职期间收取的工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至指定账户(户名:青州市公安局,账号:9070107200142050003611,备注填写:董伟案+退款人姓名,开户银行:青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并主动到公安机关确认。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周警官、于警官:0536-3293120
青州市公安局
2021年8月17日
附件:
报案书模板
一、个人基本情况:
我叫XX,性别,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二、投资经过:(历次详细投资经历)
X年X月X日,本人通过XX方式知道富勤XX青州分公司开展集资返利业务,富勤金融青州分公司办公地址为XX地,经业务员XX人向本人介绍的投资何种项目(比如F智投、富盈宝、富勤保理、富成保理、影视股权有限合伙等),投资期限为X月,年化收益X%。支付本金及利息方式XX。
X年X月X日,本人投资(F智投、富盈宝、富勤保理、富成保理、影视股权有限合伙)项目XX万元,投资款式通过XX方式缴纳的,投资使用的银行账号是XXXX,公司收款账户是XXXX。投资期间一共收到公司返利金额是XXX元,返利收款账户是XXXX。自X年X月X日,公司就不再正常返还利息和本金,截止目前,导致本人损失XX元。
若有复投情况请详细说明。
三、富勤金融青州分公司情况,公司办公人员情况等。
四、个人诉求。(正文部分尽量电脑打印)
报案人XXX
(个人签名需本人手写)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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