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公安局关于对烟小七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公告
平安曲阳 2021-08-16
曲阳县公安局
关于对烟小七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
公告
我局已依法对曲阳县恒州镇许城东村烟小七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烟小七伙同他人先后开设 “曲阳县泽元投资有限公司”“曲阳县恒茂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汉力金融超市”非法吸收存款,该案涉及人员较多,目前尚有部分人员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为进一步查明案情,依法打击犯罪,更好的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报案的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曲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报案人员需提供的登记资料:
1、 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存款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 如果是转账、汇款的,提供银行转账明细原件;
4、 收取本金及利息的银行转账明细原件;
5、 如果有宣传材料的,提供宣传材料的原件。以上复印件需要逐页签名、按手印资料齐全后到曲阳县
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
登记截止日期:2021年9月30日
登记地点:曲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曲阳县公安局
二0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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