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王永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线索的
通 告
近期,泾川县公安局正在侦办王永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初步核查,自2013年以来,泾川县正丰果蔬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王永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向泾川县及周边群众以高额利息为回报,大肆吸收公众存款,涉案数额巨大。现犯罪嫌疑人王永超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全面侦查取证,加快案件办理进度,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请尚未报案登记的群众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2021年8月16至2021年9月15日)携带股金单(借款合同、借据原件)、身份证原件、汇款凭证、收款凭证、银行流水(借款之日前2个月至停止付息后2个月)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泾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疫情防控期间,请报案登记的群众佩戴医用口罩,做好安全防护。
联系人:李警官 康警官
联系电话: 0933-5957045
18293355620
泾川县公安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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