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彬,系永清县城内韵桓商业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实际负责人,对外宣称阳光易贷 2021.8.24……警方通告。请未登记过的集资参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1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打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到永清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

公告

兹因我局办理孙建彬(孙建彬,男,系永清县城内韵桓商业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实际负责人,对外宣称阳光易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已于2019年3月31日立案侦查。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请未登记过的集资参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9月1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打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到永清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望相互转告周知。

特此公告
办案民警:张警官:0316-6623110 王警官:0316-6623110

永清县公安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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