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宾县盛翔运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叙州公安 2021-08-31
兹因我局立案侦查的宜宾县盛翔运业有限公司(简称盛翔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查清全案,收集证据,惩处犯罪,特作如下告知:
凡约定利息借款给盛翔公司的单位和个人,务必于2021年9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转款凭证、收款收据和其他能证明有借款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柏溪街道长江路155号)经侦大队3-3办公室登记报案(此前已提交材料的人员不再登记)。
逾期未申报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望互相转告周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警官、李警官
联系电话:0831-6612018
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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