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北京盛世汇海投资管理 2021.4.16……被告人杨旭、谢飞、孙臣龙、陈曦、吴永生、高铁英、李红、武永才、曹锡娟、蒋涛、耿杰、董杰、裴浩钧、温柏松、宋丹、陈焕、靖静、王坤、赵坤、张红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审刑事判决书……案件宣判后,原审被告人谢飞、曹锡娟、耿杰、陈曦、吴永生、张红霞不服提出上诉……北京盛世汇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7月成立,法定代表人刘金瑞,2014年5月股东变更为刘金瑞、陈焕,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旭。2013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杨旭伙同谢飞、孙臣龙、陈曦、吴永生、高铁英、李红、武永才、曹锡娟、蒋涛、耿杰、董杰、裴浩钧、温柏松、宋丹、陈焕、靖静、王坤、赵坤、张红霞等人以盛世汇海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名义,通过宣讲会、亲友间“口口相传”等公开方式对外宣传,承诺高额返利,与集资参与人签订《个人出借与咨询服务协议》,约定保本付息,变相吸收资金。在此期间,盛世汇海公司分别在全国多个地区成立分公司,并形成较为严密的销售组织框架,以从事上述吸资业务。除此以外,杨旭等人还设立多个关联公司向外出借吸资款或者寻找投资项目。盛世汇海公司及关联公司整体的经营模式可分为吸资端和投资端,吸资端负责吸收集资参与人的资金,投资端负责出借吸资款或者寻找投资项目以实现盈利。现有报案集资参与人10000余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3亿余元,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为22亿余元……张红霞的上诉理由是,一审法院认定其犯罪数额过高,其在看守所被关押了二年三个月,而一审法院又判决其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对其今后的生活、工作造成了极大影响。张红霞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一审法院对张红霞量刑过重,一审法院审理期间,公诉机关对张红霞所提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张红霞被实际羁押二年三个月后,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变相加重了张红霞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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