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宏利房地产乾安第一分公司 2021.9.14……警方通告。已依法对吉林省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乾安第一分公司法人于金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请尚未提供证据材料的当事人务必于2021年11月14日前到乾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吉林省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乾安第一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报案通告
乾安警官 2021-09-15

吉林省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乾安第一分公司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报案通告

    2020年12月12日,吉林省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乾安第一分公司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乾安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现已依法对吉林省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乾安第一分公司法人于金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正在全力开展侦查取证及追赃挽损工作,为核实涉案金额及群众损失,请尚未提供证据材料的当事人务必于2021年11月14日前到乾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不报案不作登记的后果自负。

     报案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转账明细等相关材料。

特此通告

联系人:刘警官:17604389566                  聂警官:17604389996

乾安县公安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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