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胡云华、冯永新等4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案件通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犯罪嫌疑人胡云华、冯永新等4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深圳庄缘红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庄缘红)于2010年11月2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杨煜军,总经理为胡云华。深圳庄缘红公司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资质的情况下,私自通过业务员拉拢不特定对象,并在公司以PPT路演的方式大肆宣传,以公司上市及投资高回报率为诱饵,吸纳巨额投资款并用于公司日常使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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