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成都蓝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案登记和确认公告
贵阳公安南明分局 2021-09-28
南明区成都蓝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登记和确认公告
2016年08月23日,我局对南明区成都蓝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立案侦查。2021年9月24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已对南明区成都蓝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的负责人孙某批准逮捕,现为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案件的侦办进度,特发布此公告,请还未登记和确认的投资人到南明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新寨路30号)进行登记和确认,投资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投资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借款协议书及代持股权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四、银行转账小票、现金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用以收取返利的银行账号及交易流水
六、宣传资料
七、其他证据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之前为接待登记确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登记确认,视投资人放弃自己的相关权利,所造成的后果自负(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刘警官 孟警官 联系电话:0851-85523362
特此公告
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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