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欣坪村原支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图)
村民 2021-08-10 23:01:46
关于余凡林、戴优桃夫妻非法集资案。他们夫要都是老党员、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骗取群众信任,余凡林任村支书多年,戴优桃为妇女主任,夫妻双方共同管理农村信用社。2004年信用社掀销,但无实质公告使民众知情,继续利用农村信用社聚财敛财,欺骗百姓,非法接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扰乱社会金融秩序。2019年12月出逃,电话不接,微信不回,2021年案发后夫妻俩人才投案自守,其行为己构成诈骗罪。
在移交法院期间,戴优桃取保候审,动用各种关系,利用老百姓的善良和无知,口头承诺还钱,骗受害者签刑事谅解书,认罪态度差,无悔过表现,梦想不判刑不还钱。
双峰县人民法院 2021-08-30 09:59:36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双峰县欣坪村原支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图)”的问题,我院知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佘凡林,男,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21年3月17日被双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9日经双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双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双峰县看守所。
戴优桃,女,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21年4月2日经双峰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2021年7月7日由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从2010年4月至2019年2月,佘凡林通过村民互相介绍,通过人传人、口口相传的方式和承诺支付高额利息、随时要钱随时有的手段,公开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双峰县三塘铺镇原坪丰村及附近村的村民得知佘凡林、戴优桃处存钱利息高,存取方便,就纷纷将钱存到两人处。至2O19年2月,佘凡林、戴优桃先后向戴顺初、杜银娥、戴正端等82人非法吸收存款4181400元,现尚有4056700元未偿还。
2021年3月17日,被告人佘凡林、戴优桃向双峰县公安局投案,佘凡林、戴优桃到案后分别自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2021年3月17日,被告人戴优桃主动向双峰县公安局上缴了1900OO元。
佘凡林、戴仙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我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2021年8月16日开庭审理后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佘凡林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被告人戴优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三、双峰县公安局扣押在案的已缴赃款人民币190000元,由双峰县公安局返还被害人;继续追缴被告人佘凡林、戴优桃3866700元,返还被害人。
双峰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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