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金亿硅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进行集资受害人督促登记的公告
宽城区法院 2021-10-19
“金亿硅”集资人:
被告单位吉林市金亿硅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简称“金亿硅”案),现公告开展受损集资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本院已于2021年8月31日发出登记公告,要求集资人进行信息核实登记,现再次公告,从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起在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南侧信访接待室继续进行现场申报。具体信息情况如下:
一、申报登记安排
现场申报登记期限: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二、申报登记对象
在“吉林市金亿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参与集资的受损集资人。
三、现场申报时间、地点、公交线路及携带材料
1、现场申报受理时间从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2、现场申报地点: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南侧信访接待室(位于长春市宽城区九台北路1866号)。
3、公家路线:可在长春市火车站乘坐地铁1号线、288路、16路等公交线路。
4、携带材料:
(1)进行现场申报的集资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如集资人本人已去世需继承人携带集资人死亡证明、继承公证及继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如集资人因故不能本人到场,代理人携带集资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委托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相关证据材料原件(注:如合同、借据、分红材料等)及复印件一份;
(3)集资人本人名下中国建设银行(注:需为一类卡)复印件一张,注明该卡开户银行;集资人去世的,携带继承人名下中国建设银行(注:需为一类卡)复印件一张,注明该卡开户银行。
申报过程中如有新情况,将会通过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或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实时更新。
四、工作组申报咨询电话:0431-88559020
五、注意事项
1、集资申报人应仔细核对申报的信息,如信息申报错误后果自负;
2、集资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核实登记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损害集资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现场登记如当天登记人数过多,集资人需在接待室外等候,按照进场先后顺序登记。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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