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之信堂商贸有限公司 2021.10.20……警方通告。截止目前尚未到公安机关提交证据材料,制作笔录的投资人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到西岗分局经侦大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核对受损金额并制作笔录。涉案公司的相关业务人员要于2021年11月30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主动退还非法所得,否则将依法严厉打击

通告

关于大连海之信堂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关于我局办理的大连海之信堂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保证案件顺利进行,加快侦办进度,最大限度维护投资人的权益,截止目前尚未到公安机关提交证据材料,制作笔录的投资人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到西岗分局经侦大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核对受损金额并制作笔录。投资人需提供的材料如下: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订购合同复印件、收款收据复印件、受骗金额对应的银行交易流水单。
涉案公司的相关业务人员要于2021年11月30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调查取证,主动退还非法所得,否则将依法严厉打击。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将全力推进案件侦办速度,以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九三街62号
办案民警:孙警官 王警官
联系电话:0411-83690540转8202

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
2021年10月20日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More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