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郝隽、吕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2021.10.29……警方通告。凡是与郝隽、吕涛有债权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即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8日),携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汇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到东胜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告(2021年10月29日)
鄂尔多斯东胜公安 2021-10-29

兹因我局办理郝隽(男,汉族,身份证号码:612722196907123578)、吕涛(女,汉族,身份证号码:152701197006233966)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凡是与郝隽、吕涛有债权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即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8日),携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汇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到东胜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
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办案民警:郭警官:0477-3155353
黄警官:13947754453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分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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