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兴科技有限公司 2021.11.8……警方通告。河北民兴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永坤)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请未登记过的集资参与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银行转账明细、借款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到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登记日期:从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

关于对河北民兴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的公告

河北民兴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永坤)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请未登记过的集资参与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银行转账明细、借款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到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登记日期:从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主张权利。

登记地址: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经侦大队111办公室(邢台市襄都区团结东大街原邢台县公安局)

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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