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黄艳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 2021-12-07 11:49
犯罪嫌疑人黄艳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深圳市优花文化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注册成立,犯罪嫌疑人黄艳丽为优花文化公司实际控制人。2017年为经营优花文化公司,犯罪嫌疑人黄艳丽在开始吧App平台推介融资项目,按照购买金额、期限划分,以年化收益率不低于6%吸引出借人购买产品。2019年因经营不善,无法向投资者兑付。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谭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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