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汇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12.21……警方通告。“华汇财富”投资人速来报案,从业人员立即退缴赃款

警方通告!“华汇财富”投资人速来报案,从业人员立即退缴赃款
大庆公安 2021-12-21 15:55

警方通告

2019年12月20日,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依法对黑龙江华汇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于某已于2021年12月17日被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为保护投资人权益,惩治犯罪,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查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警方敦促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出借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按照要求到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报案并按要求提供报案材料,逾期未报案的视为主动放弃主张;对于已报案的在公安机关未核实清楚数据的出借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重新核实,核实不清楚的出借人将以有证据证明的司法审计数据为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黑龙江华汇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案的行为人(包括公司股东、高管、业务员及其他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积极配合警方工作,及时向高新区分局报告在黑龙江华汇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期间的工资、业绩奖金、提成等非法所得,并退还至指定还款归集账户内,还款时应注明还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及其手机号码等。退缴前需与高新区分局王警官取得联系,登记并核实退款金额,退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黑龙江华汇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6170188000273107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

联系人:王警官 15663859266

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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