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海圈公司、上海爱来家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圆康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0.9.15 2020.12.30……被告人陈海明犯集资诈骗罪,原审被告人邵秦天、杨兴伟、黄虔、谢春雷、强静芳、钱壮、王小明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二审刑事裁定书(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被告人陈海明自2014年起,先后成立海圈公司、上海爱来家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来家园公司”)、上海圆康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康园公司”)等多家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租借上海市静安区沪太路XXX号等地作为办公场所,雇佣业务员以组织老年人才艺比赛、旅游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参与活动,并在活动中虚构投资养老院、果园、房地产等需要投入资金等事实,还谎称上述公司可以支付或变相支付高额利息且保本付息,通过业务员以上述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养老床位认购协议、股权认购协议等方式,骗取900余名被害人人民币2.2亿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除支付给上述被害人5,800余万元,其他1.6亿余元均用于支付涉案公司日常运营费用、员工工资及个人花销等,未实际投入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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