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南京福中集团被提起公诉
新苏商 2021-12-31
12月29日13时30分,福中集团及相关人员被诉案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第三法庭开庭审理,并由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公开直播。
庭审回顾
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开信息显示,本案被告为福中集团有限公司、杨宗义、夏卫国、马骁、张晚凤、姜宁生、李玉娟、王蕴怡、蔡霁珺、夏静、蓝霞、刘晶、陆义宝、徐旭,被告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挪用资金罪。杨宗义在玄武区看守所进行线上听审,福中集团前党委书记杨芬萍作为诉讼代表人出席庭审。
本次庭审于13时30分开始,16时43分正式休庭,共历时3小时13分钟。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杨宗义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经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主体以福中集团名义对外进行宣传集资,并且所筹资金也应用于福中集团相关事务,相关证据互相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表明被告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事实。
辩护人对此进行陈述,表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杨宗义知情和参与福信公司及夏卫国等人的非法集资行为,杨宗义仅在事件中提供了担保行为,综合全案,鉴于其情节显著轻微,且清退资金意愿积极,应让其承担还款等责任,不作犯罪处理。
被告杨宗义表示并不认同公诉人的相关指控,但愿意承担一应还款责任,请求法院给予三个月筹资时间,用于退还所有资金。
福中集团相关人员告诉《新苏商》,杨宗义对被起诉一事感到“莫大的委屈”。
被失信阴影笼罩的福中和杨宗义
天眼查显示,福中集团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南京,曾用名“福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福中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福中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福中集团以IT产业起家,截至目前业务板块包括IT·电子商务、医疗器械、房地产、金融投资。福中集团实控人为杨宗义,现任福中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局主席。
杨宗义和福中集团陷入失信危机始于2019年。
2019年12月,最高法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消息显示,福中集团被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依据文号为(2019)苏0114民初893号,案号为(2019)苏0114执1818号,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020年1月20日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对福中集团四川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福中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及杨宗义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020年11月17日,扬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对福信公司立案侦查。经查,福信公司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扬州市公安机关依法对福信公司夏卫国等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杨宗义被南京市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至2018年的胡润百富榜中,杨宗义均榜上有名,身家在40亿元左右。2003年至2019年,福中集团连续16年被全国工商联评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其中2019年年销售额为854亿元,排名第72名,连续两年位于百强之内。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