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弘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大连中山公安 2022-01-17 10:05
通告
关于大连弘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目前我局已将大连弘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明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犯罪嫌疑人于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大连市人们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2月16日,对该公司高管人员杨某超、徐某荫、富某程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案件能够顺利侦办,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损失,现要求曾在大连弘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过的所有相关涉案业务人员,主动到我中山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并退缴佣金、提成,拒不配合调查或拒绝退还佣金、提成者,我局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常警官
联系电话:0411-82031125
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经侦大队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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