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码保护:北京国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北京国巨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巨汇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 2021.10.25……被告人贾金城、赵靖宇、宋志刚、孙大鹏、裴力萍、战仁强、张艳、魏瑞娟、郝云鹏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3年至2018年,被告人贾金城伙同赵靖宇、宋志刚、孙大鹏、裴力萍、战仁强、张艳、魏瑞娟、郝云鹏等人在北京市朝阳区等地,以北京国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名义,通过随机拨打电话、“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与集资参与人签订《合伙协议书》、《份额定向回购协议》,以投资“济宁市新材料产业园区工程项目”“某温泉养老项目”等项目为由,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经统计,被告人贾金城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吸收报案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人民币15亿余元,上述款项大部分已损失。其中被告人贾金城、赵靖宇对上述全部金额负责,宋志刚参与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9亿余元,孙大鹏参与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2亿余元,裴力萍参与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1亿余元,战仁强参与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7300余万元,张艳参与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4500余万元,魏瑞娟参与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1500余万元,郝云鹏参与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1500余万元。后被告人宋志刚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其余八名被告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公安机关查封冻结扣押部分款物在案。……被告人贾金城的供述证明:国巨集团公司办公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公司旗下有四家子公司,分别是国巨汇金公司、上海沪盈股权公司、国锦舜达公司、国巨财富公司。集团采取集中管理制度,业务和财务都是由集团统一进行管理。国巨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我,负责集团及下属公司的全部经营和管理;副总裁宋志刚(长期在上海沪盈股权公司工作),分管上海沪盈股权公司、浙江衢州分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大连分公司销售团队的组建、管理及销售业务。成都分公司因为成立的早,不是宋志刚组建的,所以由我直接管理;……公司从2012年8月份前后至今大约有几十支基金,这些都是由李某1项目部负责的,有上海镇硕投资中心、上海喜硕投资中心、上海嘉皓投资中心、上海禄硕投资中心、上海御硕投资中心、上海彩硕投资中心、上海隆硕投资中心、北京国巨恒久投资中心、北京国巨通达投资中心、北京国巨隆喜投资中心、北京国巨祥锦投资中心,应该都是我公司注册的合伙企业,用于对外融资。集团每一个发行的项目都对应一个合伙企业,每个合伙企业都以合伙企业的名字为户名开一个公户,集资参与人都将资金转到了投资所对应项目的公户内,再往下资金大部分都用在项目投资上,集团的收益我主要也用在项目投资上。国巨集团公司至今募集68亿元左右,资金缺口有十八九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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