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喜农果蔬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确认登记清退通告
时间:2022-02-10 12:07 来源:蒲城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大人民群众:
经研究决定,将于2月14日重新启动喜农果蔬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案件资金登记清退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清退对象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已登记认定的“喜农果蔬专业合作社案件”集资参与人。
二、清退原则
(一)依法清退。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令第737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对喜农果蔬专业合作社案件集资参与人进行资金清退。
(二)统一比例。根据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第一期清退比例为10%。
三、清退安排
(一)集中登记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3月4日,每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节假日除外)。
(二)集中登记地点:持贾曲分社股金单群众到紫荆街道办登记,持陈庄分社股金单群众到陈庄镇政府登记,持甜水井分社股金单群众到荆姚镇政府登记,持龙阳分社股金单群众到龙阳镇政府登记;持其余分社股金单群众到原分社所辖镇政府登记。
(三)登记所需资料:
1.集资参与人持股金单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陕西信合储蓄卡原件和复印件前往登记点确认登记。
2.在外集资参与人或行动不便的群众可委托村干部或他人登记,除提供以上资料外,受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集资参与人身份证件丢失、死亡等其他原因,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证明后按流程进行登记。
4.本次确认登记结束后不再补充登记。
(四)第一期复核清退时间:依据各镇(办)登记确认工作进展情况分批次委托蒲城信合清退至登记的信合帐户。
(五)第二期清退时间:依据法院处置剩余资产情况而定,另行通告。第二期资金清退时不再进行登记,资金直接发放在本次登记的信合卡内。
四、特别提示
1.确认登记清退工作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短信验证码、银行卡密码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2.如发现弄虚作假,擅自伪造、涂改原始凭据,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集资参与人严格按照所辖镇(办)相关安排错峰登记。
4.有其它问题可在确认登记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点咨询,登记工作人员请示工作专班后予以答复。
特此通告
蒲城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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