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丽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的公告
永嘉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永嘉县王丽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王丽华已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正全力组织开展案件侦办和涉案财产查控工作。
为了尽快查明案情,依法打击犯罪,更好地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提供证据材料的集资参与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逾期不报案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公安提示:请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情况和诉求,不信谣、不传谣。目前正处疫情防控期间,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根据防疫工作要求,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报案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条借据原件及复印件
3、与犯罪嫌疑人资金往来的银行交易明细原件
4、与犯罪嫌疑人资金往来的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能够证实借款情况的证据材料
5、以上复印件及银行交易明细等证据材料需要逐页签名,捺指印
报案登记地点:永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永嘉县南城街道沙门路1号公安大楼9楼9016办公室)
报案登记截止日期:2022年3月15日
如有疑问可拨打办公室电话:0577-669669959
联系人:陈警官、戚警官
永嘉县公安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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