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玖富出借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举报华夏银行违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和玖富涉嫌洗钱业务,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给予了答复,答复意见书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举报答复意见书
我营业管理部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的关于你的举报材料,你举报华夏银行为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管银行,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私立资金池进行洗钱,违法犯罪通过VIE构架洗钱海外。根据现有材料,我营业管理部对你提供的举报线索开展了调查,现对举报内容答复如下:
一、你举报所涉事项系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依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第二条第八款及《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银监办发[2017]21号)第二十四条,此类业务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你举报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私立资金池进行洗钱,涉嫌洗钱犯罪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了洗钱的具体情形,认定洗钱行为需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七类上游犯罪之一,且行为人存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等要件。你的举报材料未提供被举报主体涉嫌洗钱的交易资金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证据,亦未有相关主体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的证据材料。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规定,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义务主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监督管理,并不具备认定洗钱犯罪的职责。为提高办案效率,你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报案。
感谢你对人民银行工作的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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