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关于“拓农”案件受损集资参与人/受害人执行案款清退公告
红塔区法院 2022-03-15 22:01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玉溪拓农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及被告人李春生等1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一案(以下简称“拓农”案件)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近期将对涉“拓农”刑事案件受损集资参与人/受害人损失按比例清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截止2022年1月18日已在红塔区法院进行登记并经过核对,同时经会计鉴定核实认定(参与股金、拓农短期投资、金贵宾、乾正)的涉“拓农”案件中的所有受损集资参与人/受害人。
二、清退方式
1、已经登记银行卡账户信息的,自清退开始后,区法院将委托红塔银行彩虹支行以电子转账方式将案款直接清退到所登记的银行卡账户中,转账成功视为清退到位,由登记人自行查收。
2、未登记银行卡账户信息的(含登记存折的),将采取交付现金支票的方式进行清退,请该部分人员留意法院电话或短信通知,并携带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
三、清退截止时间
清退工作将于2022年3月31日下午18时结束。在公告清退日期截止后未领取清退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四、其他事项
1、参与清退人员要谨防电信诈骗,除本公告及区法院0877-2613577电话通知、委托运营商短信通知领取现金支票外,不额外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信息,也不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其他要求。
2、编造提供虚假信息,干扰本次清退相关工作,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请到现场领取清退款的人员遵守现场指挥,佩戴口罩、有序排队。
4、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电话0877-2613577预约接待。
特此公告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5日
附:短信通知样本,无任何附加条件和链接,请市民谨防诈骗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请您收到本短信后,在2022年3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领取涉拓农案清退款。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