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公安局关于王兴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平安商都 2022-03-22 16:11
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根据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现发布公告,如下内容:
犯罪嫌疑人王兴荣(男,汉族,1966年09月0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编号:15262619660906453X,初中文化)2022年3月11日,王兴荣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商都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凡是与王兴荣有债权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2022年3月23日-2022年4月6日),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汇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到商都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
逾期不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办案民警:
石警官:16604749057
田警官:1504829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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