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银丰担保有限公司和连云港银丰担保有限公司惠雨房地产咨询服务分公司 2022.3.31……警方通告。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侦办的周某清等人通过“连云港银丰担保有限公司”和“连云港银丰担保有限公司惠雨房地产咨询服务分公司”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立案侦查。因侦查办案需要,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请尚未报案的投资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警方通告

我局侦办的周某清等人通过“连云港银丰担保有限公司”和“连云港银丰担保有限公司惠雨房地产咨询服务分公司”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立案侦查。因侦查办案需要,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请尚未报案的投资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投资人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1.投资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资合同、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投资时支付本金或收取利息使用的银行卡、银行卡交易明细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交易明细打印从第一笔投资当月1日至最后一笔交易,并勾画出支付本金和收取利息的记录);

4.投资时支付本金或收取利息使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宝)的账号信息及交易明细(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单的交易明细打印,从收到第一笔利息或本金的当月1日至最后一笔交易结束,并勾画出支付本金或收取利息的记录);

5.宣传单等宣传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及银行流水需逐页签名、按捺手印。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2号经侦大队接警室

联系人:常警官  唐警官

联系电话:15805137688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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