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裕国典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案 2022.4.11……警方通告。内蒙古金裕国典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案中投资购买纪念钞等产品的群众尽快登记报案。2021年7月29日,包头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三分局已对内蒙古金裕国典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2年3月16日,该案向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关于内蒙古金裕国典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案中投资购买纪念钞等产品的群众尽快登记报案的公告
包头公安 2022-04-13 20:45

关于内蒙古金裕国典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诈骗案中投资购买纪念钞等产品的群众尽快登记报案的公告

2021年7月29日,包头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三分局已对内蒙古金裕国典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2年3月16日,该案向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为加快案件侦办进度,全面调查取证,尽快挽回投资人损失,特发公告如下:

请涉及此案的投资人尽快到包头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三分局侦查打击二大队登记报案。望各位投资人相互转告,因未报案或逾期报案造成的损失将自行承担。

一、 报案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

二、 报案地点

包头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三分局侦查打击二大队(包头市青山区兵工路中段二机厂西门向东300米)北楼105房间。

三、 注意事项

携带证件如下:

1、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 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名称、用户名、账[卡]号)、资金流水(可到开户银行打印往来明细并加盖银行公章和复印POS机小票等);

3、 购买该公司纪念钞等产品及专用收藏票的相关复印件等凭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汪警官0472-3350042

    于警官13080229479

    包头市公安局直属侦查三分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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